2020年是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实施的最后一年。在今年的“两会”上,让我们看看有哪些和信用领域重点相关的提案、议案。
一、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银行南昌中支党委书记、行长张智富建议规范信用信息共享开放,促进征信市场健康发展。
张智富代表指出信息共享开放是征信体系建设的核心和基础。随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推进,我国信用信息共享开放力度加大,各类信息供给不断增加,但是也暴露出许多问题。
1.信用信息共享开放概念理解存在误区
2.信用信息共享开放缺乏统一的管理标准
3.信用信息共享开放和安全保护机制不健全
因此为了规范共享开放信用信息,促进信用信息自由流动,完善征信市场发展,保障市场主体信息安全。张智富代表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加快信用信息立法进程:建议国家层面尽快出台信用信息共享开放和信息主体权益保护法律法规。
2.分级分类推动信用信息共享开放:统一制定信息公开目录,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将信息分为社会公开类、部门共享类和授权查询类进行分级管理,向市场化征信机构分层分级合理开放;推动普通商业领域信用信息共享。
3.强化监管和信息主体权益保护:推动征信机构获取信息的多元化和低成本;不断加强征信监管,全面监管市场上涉及信用信息的采集、加工、使用和服务的机构,督促其切实履行信息保密和保护义务,规范共享信用信息,防止信用信息泄露和滥用。
二、全国人大代表、汾酒党委书记、董事长李秋喜提出:将食品经营重点人员纳入征信体系
作为市场重点关注对象,食品安全需要从源头根治,建议建立市场监管“最前一公里”奖惩制度,并将小市场主体经营重点人员纳入社会信用体系,进一步完善市场监管制度。
针对食品经营奖惩制度,李秋喜进一步强调,建议将小市场主体纳入食品安全红黑名单制度,加大监管力度。同时,建立健全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质量档案和食品监管信用档案,对重点人员实施动态监控,并将重点人员纳入整体社会信用体系,将制假人员申请列入失信人名单,在全社会范围内宣扬制假售假即诚信缺失的概念,打造“诚信教育”的大众文化。
三、全国政协委员孙洁:将保险失信行为纳入社会信用体系
孙洁在提案中表示,鉴于保险欺诈是较为恶劣的失信行为,建议将保险失信行为纳入社会信用体系。保险欺诈是保险业普遍存在的问题,侵蚀了保险公司的利润,损害了保险消费者的利益。
因此,孙洁提出三点建议:
1.一是对涉嫌保险欺诈人员的失信行为进行分级管理
2.将保险欺诈未遂纳入社会信用体系
3.将涉嫌保险欺诈的投诉纳入社会信用体系
四、全国人大代表、58同城CEO姚劲波:建立企业信用评估体系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问题
姚劲波建议在政府指导下,金融机构与拥有大数据资源的互联网平台深度合作,建立中小企业信用评估体系,深度分析其生产经营信息,从而生成企业风险报告,计算出可贷款额度,确保安全高效地提供融贷服务,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从而解决受疫情影响,中小微企业经营与信用风险进一步增大,而导致中小微企业融贷需求难以得到有效满足等问题。
五、全国人大代表陈晏:在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加强诚信体系建设
全国人大代表、贵阳市市长、贵安新区管委会主任陈晏指出各省(市、区)陆续在建筑市场开展信用体系建设,有效促进了建筑业行业持续健康发展,但距离国家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的要求还有差距。一是事前监管向事中事后监管过渡的衔接路径不通畅,二是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不完善,三是信息公开制度及分享机制不健全。
陈晏建议:
1. 从国家层面强化行业诚信制度建设:进一步明确行业内信用信息采集标准、采集主体、评价内容、评价方式及评价结果的应用范围,指导行业协会建立相应行业自律体系,将行业企业及从业人员纳入动态管理体系,记录从业企业及从业人员的从业资格、工作履历、工作评价等。
2. 推进信用信息全国数据互通共享:建议由国家住建部指导省级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相应的住建领域信用管理实施细则,建立相应的采集、评价机制,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建领域市场主体的信用管理工作,并在全国范围内实现数据互联互通、开放共享。
3. 强化信用信息发布和成果运用: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尽快将行业信用评价成果全面纳入国家统一信用数据库,逐步推动行业诚信数据纳入联合惩戒范围,探索信用管理与市场准入挂钩的市场机制,推动行业信用数据与横向部门共享,从而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推进城市治理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