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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信用记录保留时间改10年?部门辟谣:仍为5年
  • 发布时间:2017-12-2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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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10 中诚信用评估 

日前,微信朋友圈疯传一则“还贷逾期等不良信用记录保留时间由5年改为10年”的消息。



17日,记者采访了中国人民银行德州市中心支行征信管理科,工作人员表示,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个人不良信息保存期限仍为自不良行为或事件终止之日起5年,超过5年的予以删除。     




不良记录保存期限为5年


朋友圈内有消息称,征信系统出台新政策,将不良记录保存周期从5年提升至10年,这一消息引起了不少人的担忧。       




不良记录周期真的更改了


记者采访了中国人民银行德州市中心支行征信管理科科长郑晓敬,她表示,“依据《征信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我国个人不良记录保存期限为5年,这个规定一直没有改变。”



不良信息是指对信息主体信用状况构成负面影响的信息,包括合同履约不良信息和社会管理方面的不良信息。公民在与银行发生借贷等行为时,不按照借贷合同履约,就会产生不良信息。


同时,对信息主体的行政处罚信息、法院的判决信息等也正在逐步纳入到征信系统中来。      




业务量忽然间暴增因为有了它


个人每年可免费查询两次,为方便市民查询自己的征信记录,在人行征信中心综合服务大厅设置有两台个人信用报告自助查询机,市民可携带个人身份证前往自助查询,每年可免费查询两次。



除了去人民银行查询,市民还可以网上查询。登录网址,进行用户注册,随后按照注册成功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网站之后,进行在线身份验证,提交查询申请。只要通过身份验证,一般在提交查询申请后的第2天,收到短信通知后,可上网查看信用报告。



中介无权删除征信“污点”



当个人信用报告不慎出现不良记录时,一些消费者便急于消除这样的“污点”。然而,市场上有不法分子及黑中介瞄准了这些心急的市民,声称能“靠关系花钱删不良记录”。       


有关部门表示,个人征信系统由人民银行统一管理,各商业银行都无权更改个人信用报告的不良记录。


个人信用报告中会展示已还清的记录,但之前确实发生的逾期等负面记录都不能被删除或修改。即便有市民被别人冒用身份证而产生信用卡违约的不良记录,其必须向人民银行征信中心递交相关证明资料,等待中心回复,商业银行不可能替代人民银行来更正这样的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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